重申邀請專家學者及外聘講座得由各單位衡酌實際情況,以受領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之交通費領據並免檢附 單據覈實支給往返交通費,請查照。
112.4.26簽辧函.PDF
112.4.26附件一交通費領據.odt
112.4.26附件二中正大學因公務搭乘計程車申請單.od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