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派赴國外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,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
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「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」及 「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、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」,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
111.07.22教育部函.PDF
111.07.22行政院函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