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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派赴國外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,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

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「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」及 「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、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」,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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